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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旁听评议庭审模式,“阳光司法”更近一步
日期: 2022-09-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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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市区人大代表共9人到鼓楼法院旁听了案件庭审。该案是今年首起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点案旁听的案件,本次旁听评议庭审也是鼓楼人大聚焦探索“创新实践2.0版”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林建等到第12法庭旁听了庭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畅,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谈雪萍,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展虹等一同参加旁听。

这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由民二庭法官毛锦主审。该案中,第三人某贸易公司对原告某生物医药公司负有债务,四被告为第三人某贸易公司股东,在第三人某贸易公司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原告要求各被告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第三人某贸易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辩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各个环节有条不紊依次推进,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秩序井然。由于各方当事人需对原始股东未出资即转让是否存在恶意等进一步举证,该案未宣判。

稍后,旁听代表在法院20楼会议室召开了旁听庭审评议会。各位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本次庭审程序、庭审规范、法官履行法律职责、驾驭庭审能力和水平、法官礼仪和形象等方面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填写《旁听庭审测评表》。同时认为该案具有典型意义,在认缴制下公司股东在认缴期限内享有期限利益,如果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转让股权,转让人是否仍继续承担出资义务,目前确实存在较多争议,需要进一步收集案例开展调研,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在转让股权时相关部门应多加提示出让人和受让人充分了解和考虑相应的法律风险。

李畅院长对前来参与旁听评议庭审的各位代表表示欢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场就各位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答复和释明。谈雪萍、孙展虹副院长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分别表示会后将逐条梳理、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为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效,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和群众司法满意度,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鼓楼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一是由“被动听”向“主动选”转变。开启“点单式旁听庭审”新模式,代表委员“点单”,法院“接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司法公开,提升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是从“有思路”向“有计划”推进。完善旁听庭审工作机制,制定活动计划表,分工到各庭室、具体到各员额法官,按月推进计划实施,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工作长效性。

三是从“大家评”向“集中改”完善。庭审后及时开展评议会,对案件庭审情况、法官庭审表现等进行测评,征求评议意见,有针对性加以分析、研究和解决,将旁听庭审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