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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南京鼓楼法院 “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通过!
日期: 2024-0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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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复核,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

1999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1年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23年1月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4家部委对《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原“青少年维权岗”调整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并对已获命名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进行全面复核。南京鼓楼区法院积极迎检,并顺利通过复核,再次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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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原鼓楼区法院设立少年庭,集中审理南京市长江以南几个行政区的涉少刑事案件。2007年,设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同时审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婚姻家事案件。2013年原鼓楼区、下关区合并,少家庭保留原有职能,并负责指导、支持关工委的日常工作,继续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鼓楼法院在保护青少年权益方面荣获国家级先进荣誉3项,省级先进荣誉8项,市级先进荣誉17项。

一、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树立党建工作创新品牌,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队伍综合能力,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鼓楼法院少家庭所在的第三党支部“五心引领辛果工作室,化解矛盾暖万家”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品牌、南京市鼓楼区“三服务”十佳品牌,支部书记获评全省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因工作成绩突出,1名家事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二、严惩涉少犯罪,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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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妥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教培机构人员猥亵儿童案,依法适用从业禁止规定,发出“关于建立教培机构教师入职黑名单”的司法建议,推动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完善职业禁止黑名单制度,案例及做法入选“江苏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正苗工程”20周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注重教育感化,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双向保护”政策,在近三年受理的50余件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其中46名未成年受害人实施关爱帮扶,对13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并实施社区矫正,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采取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三、开展联动保护,织密维护青少年权益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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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区妇联共建“辛果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街道等部门共同建立反家暴响应联动机制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合作机制,每年共同化解涉家庭暴力纠纷20余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0余起。

坚持“审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短板及漏洞,向省、市文联发送关于“强化在摄影家协会等文艺团体内部管理过程中的资格审查、事后核查处理、法治宣传”的司法建议,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帮扶教育,助力困难儿童家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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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余热,激发“银发”力量,将关工委工作作为少年审判工作的延伸,助力营造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鼓楼法院关工委根据案件情况,将2名退休法官与1名现任法官编为一个共建组,常态化推动案件审理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同时根据案件双重筛查机制,确定需要心理咨询的未成年人,选择合适时间联系进行心理疏导,定期梳理心理咨询参与案件的效果,提高未成年人权利保护能力。每年定期组织现任法官与退休法官共同随访10名以上困难儿童,走入困难儿童家庭,与其家庭成员建立密切联系,持续助力其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地生根。多次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四好”关工委荣誉称号。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鼓楼法院将更加珍惜过往荣誉,进一步强化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更加主动融入青少年保护的社会治理格局,为青少年打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社会成长环境。 

(供稿:少家庭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