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6民初1379号
徐蓉: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被告徐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徐蓉公告送达(2020)苏0106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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