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审执公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诉董治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第三人吴静雯侵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 2022-07-05 浏览次数: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静雯:

本院受理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诉董治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第三人吴静雯侵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董治兵赔偿原告损失107809.32元,公估费350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对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