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审执公告
原告程晓明与被告南京琎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 2023-02-07 浏览次数: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0106民初837号

 

南京琎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晓明与被告南京琎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