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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董青松诉被告刘霞、李梦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开庭/庭前)
日期: 2023-02-08 浏览次数:

(2022)苏0106民初16310号

刘霞:

本院受理董青松诉刘霞、李梦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