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2020)苏0106执2556号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胡志国集资诈骗罪一案以及与该案相关联的案件(被执行人赵杰、张灵栓、黄功会、梁海燕、江雪莹、唐卫东、樊子星、刘彦滟、李硕、杨宗飞、朱忆、周超、李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现本院已开展受害人、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请涉案的被害人、集资参与人于2020年9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确认开户行信息)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九楼922室办理登记。逾期未到庭的,本院将按照原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及审理期间预留的信息,按照据以执行的生效刑事判决确认的金额依法退还款项。
二○二○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朱大亮、王靖之 电话:025-83511409、835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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