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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竟变国内酒店“三日游”,这是怎么回事?
日期: 2018-11-13 浏览次数:

南极,那里有着无穷的秘密,也有着无限的资源,而中国将在南极冰盖建首个永久机场,一旦实现,将极大方便科研人员南极科考。对于游客来说,或许可以报个旅行团,来一场“地球尽头”的出国旅行,站在世界的尽头眺望,享受独一无二的风景。可对出国旅行的人来说,被拒绝登机出境,是怎样的“空欢喜一场”。

2015年7月1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旅行团体费用结算单》,甲公司组织32人参加俄罗斯11日游团,乙公司负责接待,甲公司应于7月15日支付订金192000元,余款179200元于7月20日之前付清。

2015年7月20日,乙公司将旅游团名单送至江苏省旅游局进行核准确认。后因部分游客工作需要,甲、乙公司经协商确认,对32名游客去程进行了如下变更。

2015年7月21日,乙公司的员工即该团领队肖某于带领该团的29名游客乘坐火车至北京。对于其他3名游客,由乙公司的员工李某携带一起乘坐A航班于7月21日晚起飞至北京。

但7月21日当晚,A航班因故障原因延误,四人最终转乘B航班,而因乙公司交付旅游团名单过晚导致核准后的名单由李某携带,导致这时已经到达北京的29位游客因没有核准的出境名单而被拒绝登机出境。等到李某四人到达北京时,旅游团计划乘坐的C航班已经起飞。最终,32名游客在北京某酒店逗留三天后返回,后甲公司退还了游客所支付的旅游费用,同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遂诉至鼓楼法院

原告甲公司诉请:

1、乙公司退还旅游团团款40158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2、乙公司支付赔偿款48000元;

3、乙公司赔偿常州至南京的费用租车损失850元;

4、本诉诉讼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被告乙公司辩称:

团未能按约出行的原因在于名单表已失效,而被拒绝出境,系甲公司临时调整行程导致的问题,上述损失均应由甲公司承担。

对于已经支付的高铁票、飞机票等费用,乙公司认为应由甲公司承担,遂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了解了事情经过,法院又会怎么认定呢?

1旅游团未能出境应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双方费用结算单,乙公司对游客人数共计32人应当然知晓,乙公司作为受托人理应在名单确认后及时至江苏省旅游局办理出境名单的核准手续,而乙公司直至7月20日才向江苏省旅游局提交核准资料,致使领队当日出发前往常州时无法及时拿到核准后的出境名单,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乙称损失系因甲公司延迟交付名单、要求变更行程的违约行为所致,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且即使存在该情形乙公司也有权拒绝委托解除合同。

但乙公司已仍然接受委托办理出境手续并安排人员带队出行,其应当确保委托目的能够实现,现因行程安排不当导致旅游团队全部未能出行,乙公司应当就甲公司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造成损失金额如何认定?

案涉费用结算单约定甲公司需支付给乙公司的成本为371200元,因旅游团团款共计401580元,即甲公司针对该旅行团的预期利润为30380元,结合该团行程、人数,该利润标准尚属合理,法院予以确认。故因甲公司已支付乙公司35万元,甲公司的损失金额应合计为380380(350000+30380)元。

鉴于甲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于2015年7月28日前将旅游费用退回,在双方继续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亦未明确要求乙公司退回案涉已付款项,故对该损失应自起诉之日即2016年4月2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3赔偿款以及租车损失如何认定?

对于甲公司主张的赔偿款48000元,虽其提交协议书,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款已实际支付,且该赔偿标准亦未告知乙公司,故对其要求乙公司赔偿该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甲公司主张的租车损失850元,因租车辆系由甲公司自行联系负责,故游客从常州至南京的费用系由甲公司在结算费用外自行承担的支出。鉴于团费与结算费用的差价作为利润损失甲公司已经主张,故对该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4甲公司是否应赔偿乙公司损失?

因案涉旅行团未能成行系乙公司安排不当、未尽受托人义务造成,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故对其反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1、乙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甲公司380380元,并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2、驳回甲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3、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鼓小助有话说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专业能力的信赖将相关事务交由受托人办理,受托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若欠缺此注意,即为有过失,受托人就应当对自己的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为受托人的接待方,负有选择合理路线,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旅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并安排相关旅游活动。因此,旅行业、接待方应以及办理出镜名单,不可拖延,同时游客在办出国护照、签证等手续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每一个信息,避免“空欢喜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