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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追赃挽损 打击诈骗犯罪——鼓楼区法院宣判一起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案
日期: 2022-07-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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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鼓楼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保健品诈骗案。鼓楼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及量刑情节,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龙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将冻结的赃款及退赔在案的款项共计65万余元依法发还各被害人,并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的剩余经济损失。

2020年7月至案发,被告人王某龙伙同被告人赵某行、赵某杨、贾某宝,在本市鼓楼区以南京聚鸿轩商贸有限公司为平台,由赵某行、赵某杨、贾某宝三人组织被告人石某莹等人作为业务员,通过电话邀约方式,冒充老年福利中心南京工作站等,以发放物资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上述地点,在明知“栓清酶”“地龙蛋白”为食品的情况下,由张某等讲师开展宣讲会,业务员予以配合的形式,谎称“栓清酶”系国家卫计委项目、“地龙蛋白”具有航天背景,虚构上述产品具有治疗疾病效果,骗取被害人信任购买上述“产品”,诈骗金额81万余元。王某龙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为目的,利用上述方式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均构成诈骗罪。

本案审理时间紧、任务重,承办人坚持从速、从快,最大程度上实现追赃挽。一方面,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与政策制度督促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另一方面排查涉案资金去向,在了解到被告人贾某宝名下的银行卡内有近40万元的涉案赃款,但开户行在外地情况,多次与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研究追缴方案,最终在宣判前依法冻结涉案赃款38万余元。该案涉及南京聚鸿轩商贸有限公司的诈骗金额81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回65万余元,比例超过80%,最大程度挽回了被害人财产损失。

在此也提醒广大老年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加强甄别,避免上当受骗。目前,养老诈骗案件呈现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结构组织化、犯罪后果叠加化等特点。养老诈骗形式多样,已经出现的有养老保险诈骗、养老项目诈骗、养老服务诈骗、养老帮扶诈骗、养生保健诈骗、收藏品诈骗及非法集资陷阱等。

近年来,鼓楼区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配合,针对此类案件:一是加强涉案财物梳理,协助侦查机关明确涉案财物证据标准、查扣范围,为后续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财产执行奠定基础条件二是加强对涉案财物的审查调查,提高裁判文书可执行性;三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宣扬相关政策规定,推动被告人自愿、主动积极退赃退赔,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

鼓楼区法院坚持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以实际成效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晚年幸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