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动态 > 新闻中心
喜报!鼓楼法院一场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日期: 2024-01-17 浏览次数:

1705454896454008172.png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推荐575篇裁判文书和309场庭审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各阶段严格评选,最终评定出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获奖名单。其中,鼓楼法院“被告人黄某、李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1705454961537038835.jpg

案情回顾:本案系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本案被告人与另案被告人谢某等围绕“寻车”业务,分别负责程序开发、数据查询、联系客户、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等,上下游之间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谢某等13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判决均已生效。 法院认定公民停车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依法对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各层级人员进行了“全链条”精准打击,有力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件采用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参审职能,提高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入选“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判后,向案涉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企业加强数据安全建设,筑牢数据安全防护网。该案网络直播观看量近600万人次,央视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对该案进行深度解读,观看量破亿,央视新闻、光明网等10余家国家级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


典型意义:

1.公民个人信息最根本的特征在于能够识别个人身份或者体现个人活动,如身份证件号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被告人通过制作爬虫程序,绕过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公民车辆位置信息能够反映、识别公民个人活动的情况,该信息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紧密关联,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2.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法无授权或者未经公民个人明确同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来源: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