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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债权转让,债务人拒绝履行怎么办?
日期: 2018-12-11 浏览次数:

在吗?我和朋友打麻将呢,我也不知道赢啥,你帮我看看。

三万,不好意思啊,哥,最近太忙了,我一会给你支付宝转三万。

哎没事,我最近不缺钱。你要还的话,要不转给刘哥吧,我正好也欠他三万。

让人还钱就像是暗恋一样,你总会感觉不好意思说,于是便有了上面的场景,也有了债权转让

乙公司(委托方)与丙公司(受托方)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丙公司接受乙公司委托进行旧房改造,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委托方同意支付给受托方案涉项目管理服务报酬。

上述合同签订后,丙公司进驻项目现场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规划、项目报建、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办理了房屋权证、资料归档等。于2016年10月1日,项目竣工。

但乙公司一直未能支付委托管理报酬,后丙公司向乙公司发送通知,载明:双方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乙公司至今拖欠丙公司500万元管理费及200万元违约金。现丙公司将此债权转让给甲公司。

债权转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要上述款项,但乙公司却一直未予支付,甲公司遂诉至鼓楼法院。

原告甲公司诉请:

被告支付委托管理报酬500万元、违约金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被告乙公司辩称:

丙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对项目进度尽到相应的职责,丙公司不应取得委托管理报酬;且在丙公司没有提出终止上述合同的前提下,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违约金200万元没有依据。综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面对双方的说法,法院又会怎么认定呢?

法院认为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被告与丙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债权转让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案中,丙公司已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并完成委托事务,被告作为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现丙公司作为债权人,已将其对被告享有主张委托报酬及违约金的权利转让于原告,并书面通知至被告,转让的权利亦不属于不得转让的情形,故丙公司的转让对被告发生效力,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委托报酬。

且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案涉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同时被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丙公司未按约履行合同,故对于被告的辩解意见,法院难以采信。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委托管理报酬500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2违约金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委托报酬,违反了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实际损失等因素,酌定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判决如下:

被告乙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甲公司委托报酬500万元、违约金100万元,合计600万元。

鼓小助有话说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可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可同债权人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一旦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债务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