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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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根据改革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的改革要求,现结合本院审判职责和工作需要,拟设置12个内设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8个,综合业务部门1个,行政管理部门3个。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诉讼分流、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诉讼保全裁定工作等。

    2、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能: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工作。

    3、民事审判第一庭

    主要职能:审判医患纠纷、侵权赔偿、知识产权纠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邻地利用权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等一审案件;审理、办理其他相关的民事审判事宜。

    4、民事审判第二庭

    主要职能:审判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公司、破产等一审案件;审理执行裁决类案件;办理其他相关的民事审判事宜。

    5、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主要职能:审判证券、期货、票据、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涉金融类一审案件;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审理、办理其他相关的民事审判事宜。

    6、少年及家事审判庭

    主要职能: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及涉未成年人等一审案件;审理、办理其他相关民事审判事宜。

    7、速裁审判庭

    主要职能:依法审理刑事速裁案件、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纠纷、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抚养费纠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物业纠纷、小额程序、特别程序的案件以及适宜快速审理的案件。

    8、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本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于执行裁定;负责执行上级法院交办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任务等。

    9、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

    主要职能:负责案件质量和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和审判态势分析,以及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司法调研、综合文稿、人民陪审员参审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10、政治部

    主要职能:负责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法院人员业绩考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员管理和培训、表彰等工作;

    1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处理文秘、机要保密、印鉴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重要事项督办、有关会务与接待事务,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督促等工作。

    12、司法行政装备科

    主要职能:负责本院物资装备管理、审判法庭建设、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诉讼费管理和财务等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系鼓楼区人民法院直属行政机构。负责维护审判秩序,协助民事保全、查封、扣押等活动,参与强制执行,在刑事案件中将被告人羁押至法庭接受审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