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鼓楼法院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称号。这份荣誉,是对鼓楼法院将节约能源、低碳办公理念深度融入法院建设的充分肯定,更是鼓楼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务实行动助力“双碳”目标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鼓楼法院先后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节约型机关,此次获评是继2022年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之后,摘得的又一“国字号”荣誉,标志着鼓楼法院跻身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行列。



打破传统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节能管理新路径,以制度建设作为节能工作总抓手。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节能管理体系。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规范流程,将节能要求融入工作流程,细化节水、节气、节电各项举措。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实现用能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能源消耗有迹可查、有规可依。

以科技为支撑,稳步推进能源结构智能化改造,推动节能工作提质增效、精准发力。能耗监测智能化,建成建筑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设备调控数字化,通过“三级+”计量与控制改造,升级楼层计量控制空开,全程监控办公室用电情况,实现定额管理可拆解、可监控,杜绝非工作时间待机能耗,切实提高用电效率。用水效率提升,推进老旧管网、耗水设施节能改造,引入雨水收集系统,将回收雨水用于庭院绿化灌溉,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将绿色理念融入日常办公全过程,引导干警自觉践行节约理念,培育低碳办公新风尚。推行绿色办公,全面落实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可循环再生产品,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打造绿色庭院,提升庭院绿化率,推行屋顶、立面绿化,充分发挥植物固碳作用。厚植节能理念,通过张贴节能标识、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培训、主题讲座等形式,营造“全员低碳、全时低碳”浓厚氛围。
久久为功,方得实效。经过持续发力,鼓楼法院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用电等各项指标均圆满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承诺。
此次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鼓楼法院将持续巩固和深化节能示范成果,不断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以及国家机关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