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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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
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普丰商业设施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美华及第三人南京景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龙蟠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及上诉公告
南京景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普丰商业设施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美华及第三人南京景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龙蟠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南京普丰商业设施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美华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