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2024-07-30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6诉前调8383号
刘腾: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现裁定本案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未还贷款本金26514.8元及利息、罚息11984.69元(以未还贷款本金为基数,按照24%的年利率,自2022年03月15日起暂计至2024年1月22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