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2024)苏0106诉前调4149号
南京光和青春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傅德云诉南京光和青春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