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2024)苏0106执3568号
南京能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滁州市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王军昌、汪伟梁: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南京能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滁州市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王军昌、汪伟梁为被执行人,对滁州市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本院依法裁定追加王军昌、汪伟梁为(2024)苏0106执356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106执356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