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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日期: 2022-0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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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根据省、市法院统一部署,鼓楼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周某某于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间,在南京候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任业务经理。该公司聘用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宣传养老项目,以年化收益率10%-20%的高额收益为诱饵,并承诺根据充值金额每半年按照一定比例返现,吸收集资参与人购买会员消费卡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审计,周某某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745万元,造成66名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共计171万余元。最终,鼓楼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罪,判决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专项活动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揭露案件犯罪手法,着力提升老年群体防诈反骗意识。下一步,鼓楼区法院将持续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供稿: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