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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打出执行组合拳,高效执行解民忧(一)
日期: 2022-07-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活动工作部署,鼓楼法院紧扣“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要求,定准“风向标”,打出“组合拳”,为群众办实事不停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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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执行110”不打烊 凌晨出警扣车辆

基本案情:林某、南京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等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向严某借款100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所借款项无法按期偿还,严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林某、南京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等偿还借款本金100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因被告未履行,严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6月30日晚11点30分,鼓楼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某宝马车现停放在某小区。接到该线索后,鼓楼法院立即启动“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局沈燕敏、张净宇、李欣和法警马民浩等一行迅速驱车前往该小区。

凌晨,执行干警到达该小区后,确认该车辆为涉案车辆,当即联系相关单位,打算将扣押车辆拖走。因该车辆停放于该小区车库地下三层,该处层高较低且有多处转弯,稍有不慎就会将车辆损坏。执行干警再三查看现场环境后,经过一次次努力尝试,历时近1小时才安全稳妥地将涉案车辆拖至地面,并将该车扣押回院进行下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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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全国执行“一盘棋” 执行联动齐上阵

基本案情:2021年1月,某租赁公司与张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案涉车辆出租给张某使用,但张某未按约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多次催告无果,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向租赁公司偿还剩余租金36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并就案涉租赁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被告未履行,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6月初,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称案涉融资租赁物在四川省甘孜州壤塘县,且被案外人占有,申请法院扣押车辆。

6月27日,执行干警朱启荣、戴明君和法警王凯、王皓天四人,历经12小时,远赴2000公里之外的壤塘县。到达当地后,因异地执行信息不畅、藏语不通、人力不足等因素,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与壤塘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当地法院给予协助。壤塘法院高度重视,该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积极协调,告知当地相关信息,并指派多名该院干警进行现场指引和协助。最后,在壤塘法院、杜柯乡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案外人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并配合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两地法院协同执行,充分展现了异地法院齐心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持续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不断打通执行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