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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日期: 2023-10-10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此次选任327名人民陪审员。其中:

(一)随机抽选276名;

(二)个人申请40名;

(三)组织推荐11名。

二、选任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就近的街道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的可就近选择一个街道司法所领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也可到鼓楼区政府网站公告栏 (网址:http://www.njgl.gov.cn/)、鼓楼法院网站 (网址:http://www.njglfy.gov.cn/)下载。

个人申请材料应当就近选择一个街道司法所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10月25日。

(二)组织推荐。根据审判工作以及特殊群体保护需要,11名人民陪审员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相关表格在鼓楼区政府网站公告栏(网址:http://www.njgl.gov.cn/)、鼓楼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njglfy.gov.cn/)下载。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单位,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地址:郑和中路20号2606室)提供下列材料:

1.《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

2.被推荐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被推荐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推荐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25日。

联系人:

区司法局李彩梅,电话:58590260

区法院李琼,电话:83511051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鼓楼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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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鼓楼区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二:鼓楼区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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