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案件受理指引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1. 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身份明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证据材料(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开庭时提交原件):
申请人系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如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
附:申请书样本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宣告 失踪/死亡
事实和理由(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原因,如意外事故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宣告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身份明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据材料(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开庭时提交原件):
申请人系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如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诊疗记录。
附:申请书样本
宣告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宣告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事实和理由(写明被申请人的行为表现,及行为能力缺失的原因,如患病或意外事故):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1. 票据被盗的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2. 由付款人或付款银行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
3. 票据存根、票据及粘单的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背书连续。
4. 票据流转情况证明,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号码和票据金额等,自上一手取得,及背书给下一手的情况;自收款人向后的所有被背书人均分别出具。
5. 需缴纳公告费和担保金。
6. 如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申请对 (票据名称)申请公示催告。
票据号码: 出票日期:
票据金额: 出票人/申请人:
收款人: 付款人:
事实和理由(写明如何取得票据、丧失票据的具体情况):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