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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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健康顾问的美丽谎言?警惕身边的保健品骗局!
发布日期: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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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退休了没事儿干,于是参加了公园、小区里的老年养生活动。有讲师、医生给老人们讲解保健知识,偶尔还会拿免费的米、面、油回家……以上场景是不是看起来很熟悉?注意了,这没准酝酿了一场套路满满的骗局!

20204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汪某等三人注册某食品贸易公司,伙同被告人王某等人,以公司销售产品名义,与所谓的讲师”“诊疗师相互配合,混淆保健食品、保健品、药品的概念,利用虚假的诊疗报告,告知被害老年人其有患病的风险,夸大宣传保健品功能,使老年人产生服用保健品有预防、治疗疾病功效的错误认识,最终骗取被害人52名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保健品,骗取人民币共计90余万元。后检察机关以汪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汪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等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均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轻、从宽处理;案发后,被告人汪某、王某、孙某对所骗案款予以部分退出,在量刑时应按照退赔情况酌情予以考虑。

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汪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到十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到十五万元不等。二、在案及扣押款项一并发还给各被害人,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销售保健品为幌子,专业化、集团化诈骗老年人钱财的典型案件。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时有发生,骗子们往往利用老年人渴望身体健康等心理,先是以发放小礼品等为由吸引老年人前来,再通过养生讲座、虚假诊疗等手段,向老年人高价销售保健品,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本案中,被告人汪某等人注册公司,为实施诈骗行为披上外衣,表面是做宣传,实质上却是行诈骗之实,使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购买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对于提醒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养老保健观念,警惕保健品骗局具有典型意义。

承办法官李菲:面对层出不穷的保健品诈骗案件,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要树立科学养老保健观念,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与功效、多与子女沟通交流,身体不适时及时就医,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作为子女,也应多多关心自己的父母,及时回应家中老人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不给骗子打“亲情牌”的机会,共同抵制“保健品骗局”。

 

(供稿:速裁庭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