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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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刘首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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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刘首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刘首富,男,汉族,1983年8月20日生,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周口市。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6月25日,刘首富以其身患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胰腺炎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