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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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周远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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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周远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周远梅,女,1995年8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贵州省遵义市2026年7月30日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本案现已生效。2026年9月1日,罪犯周远梅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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