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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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摇一摇”“漂一漂”,钱包都空掉!
发布日期: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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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间,孙某某伙同胡某先后设立办公地点,开设虚假期货交易平台“微财通”,雇佣被告人杨淑某、聂某云、赵某、胡某科、陈某青、张某正等人作为业务员,冒充投资人,虚构自己通过“微财通”网站投资赚钱,通过微信“摇一摇”、“漂流瓶”等方式添加微信好友,以虚拟账户交易并发布虚假盈利截图,谎称听从其投资建议操作就可以赚钱,诱骗微信好友在“微财通”平台注册并入金交易。先期引导微信好友操作小额盈利,在获取微信好友信任后,诱导频繁操作、反向购买、大量入金,从中收取“手续费、过夜费”等费用,最终造成被害人亏损。通过上述手段,孙某某等人共计骗取26名被害人钱款210余万元。

2021年6月7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等十一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认为:本案系一起使用虚假“期货交易”平台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近年来,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犯罪分子瞄准被害人投资急于获利心理,开设虚假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操控多个微信小号组建微信群,在群内伪装成各类投资人,均因依建议操作投资获利的假象,引诱被害人入金操作,进而上当受骗。本案给广大社会公众敲响警钟,投资理财要通过银行、券商等正规平台,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投资理财推荐,在投资前先了解清楚投资对象、投资平台资质等,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财产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