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至10月间,王某、周某杰等五人先后在诈骗犯罪分子的安排下,以“超凡客服”的名义加入多个转移诈骗赃款的QQ群,将其本人银行卡,或中间人介绍来的供卡人银行卡号发布在群内,用于接收上游诈骗分子以投资、刷单、购物退款、贷款、注销校园贷等名义骗取的资金。后根据诈骗分子的指令,进行资金转移支付,通过多次卡卡转账方式转移资金,或者通过交易USDT虚拟货币方式“洗白”诈骗款项,王某、周某杰等人按照转移资金的数额从中提成。短短两个月不到,王某、周某杰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转移赃款共计75万余元。
2021年3月30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等5人分别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系一起收集他人银行卡、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赃款案件。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征,随着资金监管的日趋严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隐匿赃款去向,开始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跑分等方式“洗白”赃款,通过增加资金流转环节、拆解并混同资金、制造交易假象等方式,隐藏真实身份,阻碍司法机关追查。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轻信他人,为他人犯罪提供银行卡,因无知而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