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黄某某、李某某等人组成专门取款转账的犯罪团伙,负责将上游敲诈勒索钱款通过银行卡层层转账,转账到每张银行卡只有二万元后,再安排专人到各银行的ATM机上进行取现,再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将现金转移给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或者通过多人移交将现金转移给敲诈勒索犯罪团伙。黄某某、李某某从中收取好处费。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间,被害人赵某某在家中通过微信与新结识女子视频裸聊后,被对方以公开裸聊内容相威胁敲诈人民币3.9万元;被害人吴某伟、张某飞、马某翔被以相同手段,分别被敲诈勒索1万元、1.3万元、9.6万元。上述被敲诈勒索的钱款,均被转入由黄某某、李某某等人控制的银行卡内,再由黄某某安排何某娟至银行自助取款机进行取现,通过层层转移将上述钱款交给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2021年10月13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某、李某某、何某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说法:近期,针对利用男性青年“裸聊”进行敲诈勒索案件增多,法官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犯罪分子在添加受害人QQ好友后,会发送女性暴露图片或视频,引诱受害人进行裸聊,再进一步通过言语引诱受害人下载不明APP,获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信息,并以要将裸聊视频发送至其通讯录人员相威胁,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一般裸聊虽然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有违社会道德规范。建议广大网友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保持良好交友心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添加陌生好友,不轻易下载他人提供的APP,切勿试图寻求刺激;在被骗或被敲诈后,不要选择沉默,第一时间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