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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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 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
发布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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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上午,被告人蒯某受贿罪一案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畅担任审判长,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颜畅到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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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蒯某利用担任原下关区住建局副科长、新厦集团工程项目部部长、新厦市政公司负责人、鼓楼区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工程项目协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近677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蒯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蒯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蒯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代表等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供稿:刑庭 吴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