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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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之声 | 见证司法民主的力量
发布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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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鼓楼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首批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试点动员部署会上被选为四家经验交流发言的单位之一。坚持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为宗旨,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机制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相关成果被《人民陪审员法》吸纳。

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并施行。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四年来,鼓楼法院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彰显司法民主力量。

【陪审案例】

在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中,原告系某小区业主,被告为该小区业委会,由于其未尽职尽责管理小区,致使小区管理混乱,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故原告要求被告公布近年来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会议决定及会议记录、业委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以及小区至今为止的共有收益情况。

由于业主知情权案件所涉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大且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直以来引起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其审理和判决也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满意度,因此本案采用了“3+4”七人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充分吸纳民意,最终判决被告履行公开义务,切实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鼓楼法院明确将七人合议庭适用于几类特殊的案件,包括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邀请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生活经验的作用。庭审中,他们就各自的经历向原被告双方发问,充分表达意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进人民法院与普通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与人民陪审员的朴素判断的优势互补,提高司法裁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统计,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鼓楼法院人民陪审员共计参审案件7913件,其中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33件,司法民主更加深入人心。

 

四年峥嵘初现,四年硕果累累。下一步,鼓楼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法》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实现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用司法智慧让人民陪审员制度绽放更加璀璨的司法之花。

(供稿: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