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南京法院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其中,鼓楼法院速裁庭池仲旺法官审理的“韩某诉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入选。
旅行社应知网红景点未开放仍将其列入旅游行程单,应承担相应责任
——韩某诉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承办法官:池仲旺
【案情】
独库公路、巴音布鲁克等网红景点已在官网上发布关闭公告,旅行社仍将前述景点置于首页进行宣传。韩某因想要游览上述景点,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上述网红景点被列入行程单。行程开始后,韩某到达景区时,旅行社谎称景点临时关闭维修,要求以附近其他景点代替。韩某认为旅行社违约,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法院认为,行程信息系旅游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作为专业机构,对行程信息负有谨慎查询、核实及告知义务。案涉网红景点在官网已发布关闭公告,旅行社应当知道该景点不开放,但其仍利用该景点招徕游客,致韩某未完全实现旅游目的,应退还部分费用。
【典型意义】
近年来,旅行休闲需求日益增长。部分旅行社以低价、网红景点为噱头招徕旅客,在签约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案判决明确了旅行社对行程信息的查询、核实和如实告知义务,支持消费者要求退还部分旅游费用的合理诉求,对于实践中处理游客和旅行社间有关旅行行程的纠纷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