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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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直播平台听讲课 配资炒股信不得
发布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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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9年以来,廖某棠伙同吴某某在门户网站发布带有微信二维码的广告吸引客户,雇佣王某某等多人作为业务员,通过注册微信账号、添加微信好友、引导被害人到指定平台直播间听“老师”讲课,后引导被害人进入微信群,群内成员由上述业务员通过“小号”扮演,在群内吹捧老师、发布虚假盈利截图、虚构老师能够预测股市行情、听从其投资建议入金可以赚钱等事实,获取被害人信任,进而诱骗被害人在其推荐的“美股指数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按照他们的指令入金交易,造成被害人损失。该犯罪集团人员分工明确,组织架构清晰,有较为固定的管理制度,形成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其中,廖某棠为老板,负责出资、提供场地、设备等;吴某某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提供话术、指导业务员工作,冒充直播间老师“孔明东”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客户交流等;王某某等业务员则在微信群中吹捧、假冒获利投资人。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间该犯罪集团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66万余元。

2021年1月5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某某等13人犯诈骗罪,对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说法:本案是一起通过虚假配资炒股平台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民理财时代下,部分投资人没有专业知识,容易轻信所谓的股票交流群、投资指导老师等,故而导致投资理财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在联络过程中使用专业话术和期货股指术语,骗取被害人信任,迷惑性更强;同时,犯罪分子在行骗过程中操纵APP后台数据,采用伪造指数、虚构盈利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交易,使被害人误以为其钱款损失是“投资损失”,被害人多次投入资金后才意识到被骗。本案警示广大社会公众,买卖股票、期货、基金等,一定要在正规平台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投资推荐,谨防掉入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