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06诉前调1912号
南京乐暴健身有限公司、南京乐吒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融健身有限公司、南京乐暴文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金凤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同时传唤双方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参加本案的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