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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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青岛锦善瑞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清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486

(2023)苏0106民初18353号

陈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锦善瑞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835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本案按青岛锦善瑞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