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被告艾尼瓦尔•吾布力喀斯木、南京雷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从化营销服务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572

(2023)苏0106民初18456号

艾尼瓦尔•吾布力喀斯木:

       本院受理的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被告艾尼瓦尔•吾布力喀斯木、南京雷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从化营销服务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18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