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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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伟东诉江苏舟航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浏览次数:46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6000


江苏舟航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伟东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作出(2021)苏0106民初600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伟东不服该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6000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盖章)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