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南京市鼓楼区韩召晖蔬菜经营部诉田顺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356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106民初10047号

田顺成: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鼓楼区韩召晖蔬菜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0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