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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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晨、李筱颖诉南京威格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龙治国中介合同纠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次数:466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27

南京威格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龙治国:

本院受理原告孙晨、李筱颖诉南京威格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龙治国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