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6242号
南京中源丝绸服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省海洋运输总公司诉南京纺织工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中源丝绸服装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62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江苏省海洋运输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401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6701元,由原告江苏省海洋运输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