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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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崔春领与杨飞和吕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次数:48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067217


杨飞:

本院受理原告崔春领与你和吕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7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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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