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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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潘新亚与被告姑苏区健肽宏贸易商行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452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106民初5734号

 

姑苏区健肽宏贸易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潘新亚与被告姑苏区健肽宏贸易商行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57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