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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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秋惠诉王志强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522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9576号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吴秋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95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