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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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松林与被告建信科工有限公司、王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497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106民初5877

建信科工有限公司、王剑:本院受理原告李松林与被告建信科工有限公司、王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587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