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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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浦永贤与被告南京福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羽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陈益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498

(2022)苏0106民初15141号

南京福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羽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陈益忠:

       本院受理浦永贤与南京福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羽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陈益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5141号民事判决书及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