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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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丁尧武与被告南京鸿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曹玉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上诉状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
浏览次数:331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5298号

 

曹玉萍:

本院受理原告丁尧武与被告南京鸿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曹玉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