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孙大金诉被告朱明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开庭/庭前)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274

(2023)苏0106民初6676号

朱明忠:

本院受理孙大金诉朱明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