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340号
南京资柏氏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资柏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佳婧诉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疫情决定延期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如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