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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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范守才诉南京栖霞区校办工业公司、陕西八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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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024

 

陕西八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告范守才与被告南京栖霞区校办工业公司陕西八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苏0106民初3024号】,因原告范守才申请撤回起诉,本院已裁定准许原告范守才撤回起诉,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准予撤诉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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