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106民初5599号
李红保:本院受理王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