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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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鼓楼区熊青莲门窗经营部诉邵文忠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1
浏览次数:526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3725

邵文忠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鼓楼区熊青莲门窗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3725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