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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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薛宁诉杨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37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6民初4720号

 

杨雪:本院受理原告薛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